法律问答

请问辞职报告已经提交了,公司已经批准了,但是一个月后还是要离职。这样合理吗?

2021-04-13 14:03: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法律依据。所以你可以提出辞职。只是如果你仅仅因为自己的原因而打算辞职,应当需要提前三十天向单位提出。
    在这种情况下,你是无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你经济补偿的。但如果单位存在如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几种情形,且你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不仅不需要提前三十天提出,而且还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关于递交辞职报告多久可以离职,要看离职的具体原因:
    1、不需要离职理由,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等30天后离职,但需给公司一个合理的工作交接时间
  • 你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辞职,你书面辞职到了三十日单位不同意你也是可以直接离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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