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居住了25年以上的房子没有宅基证,受法律保护吗??

事情是这样的:32年前我们住在一个低洼的河沟里,在那里进行加工(打面),空旷地里栽上了树,并办有林权证。85年时村支部和小队以500元把这块洼地卖给了我们(有证明)。现在,这个地方好象成了“黄金地段”,我们住的加工房后有一家私人窑场,他们想占有这块地方,盖房并出售,并且说他们去年各种证件都已办好(把我们这一块正在居住的土地也给办进去了),让我们搬出这块低洼地。?

请问:他们这种做法合法吗?我们又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9-01-02 14:09: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确权,具体办理的是农村宅基地所有权确权证,程序可以参照如下提供资料,向当地的镇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来源证明材料(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表、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等;转让、继承、分家析产、赠与、受赠的协议书、合同书、证明书等;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判定书、裁定书;村委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等);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村关于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如果房屋买卖中,双方基本达成意向,购房人缴纳了定金,如果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对实际交付的定金施行定金罚则,即:购房人违约则不能要求返还定金,卖房人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买方全款购房则资金充足,履行付款义务问题不大,那么就要着重防范卖方的违约行为,可以约定较高数额的定金,如总价20%,这样就加大了卖主违约的成本,促使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反之,由于定金罚则是把双刃剑,因此如果贷款买房的买主,如果没有较大把握办理房贷,应当适当降低定金的支付比例,特别是目前银行从严审核贷款的情况,一旦贷款无法办理,那么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将导致需要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 租用的土地,如果有人硬闯,不能跟私闯民宅一样处罚的。如果硬闯租用的土地,故意毁坏所有者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是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破坏生产经营的,属于破坏生产经营罪
    下面是有关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六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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