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法院执行了,现在扣除工资的利息怎么计算?

2021-04-13 15:54: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利息计算有以下几种方法:
    1、积数计息法:
    贷款利息=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
    按照基本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进行逐笔计算,一般有以下三种:
    (1)计息期为整年(月):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2)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3)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
  • 利息=本金×利率×存期。但是,对于借钱的利息,如果在借条中有约定的,则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就是没有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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