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便利店的店员,来这里工作了10天,上司没有和我签约。我以前没有签约的员工退休了,工资拖欠了。我害怕那个时候拿不到工资,所以不想做,也害怕拿不到工资。

2021-04-13 23:50: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依据有,《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以,没合同没关系,找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具体可以找个律师详谈。
  • 你好,按规定公司不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工资即为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即属于拖欠工资,要承担法律责任,可以去劳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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