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抵押贷还不起了,我应该怎么做?2009年在工行贷款15万分八年还,当时向银行贷款时我和妻子根本就没有工作,欠本地的陈莫10万赌债,他找关系替我在办理了银行的一切手续,逼我把唯一的住房在银行作了15万的抵押贷款,15万下来后还收取了3万找关系的费用,房子当时估价38万,因为赌房子抵给银行我和妻子离婚了。现在银行起诉了,下个月开庭,我不知道当时银行是怎么审查的?我唯一的房子在银行可以作抵押?我根本不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银行也给予贷款?银行员工和朋友收我3万的好处费法院能不能追回呢?

离婚
2019-01-02 15:23: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房子问题,如果是婚后购买则按共同财产处理。婚姻期间有借款,原则属共同债务。关于小孩抚养权问题,需要考虑双方各自的条件,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
    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 房产证抵押给银行的房子是可以购买的。
      未还清贷款的房产再交易,可采用三种方式:提前还贷、资金监管、转按揭。
    提前还款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由房东自筹资金,一次性提前归还尚欠银行的全部贷款余额,待银行释放抵押权后再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登记。
    如此,房东取得了该房屋的完全产权,双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买卖流程完成交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