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娘家拆迁说赠与我一套房子,?但是我现在已经结完婚了,?怕是夫妻共同财产了?,我想房子只属于我一个人还用夫妻两个人都签字吗?

要是不是两个人都签字是不是就算夫妻共同财产了?帮帮忙谢谢!!!

2019-01-02 15:42: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一,父母婚前出资付房屋首付,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男方出的8万元与女方出的4万元都是双方父母单方赠与自己子女的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婚后购得房屋,男方父母出资23万元,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不属于婚姻法解释三“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的情况,你的情况应理解为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第三,夫妻共同财产减去夫妻共同债务(剩余贷款)可以主张平分。 第四,婚内社保、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可以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非法同居个人财产约定协议制作
    同居财产协议是同居双方对同居期间及同居之前所有财产进行约定所签订的协议。因此,同居财产协议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双方的姓名、住址、年龄、婚姻状态、身份证。
    2、协议双方对同居期间需要约定的事情进行的约定,如,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的分割,同居期间子女的抚养情况。
    3、协议时间,如该协议自签订时起两年之内有效,或者至解除同居关系时有效。
  • 如果您决定离婚了,那么离婚就可能涉及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婚姻是否解除;
    2、子女由谁抚养;
    3、抚养费如何负担;
    4、子女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如何确定;
    5、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分担。离婚诉讼是一个很繁琐的法律问题,涉及问题多,有些证据的搜集需要律师的指导。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意协商,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如果自己觉得可以解决,就不需要委托律师。如果觉得不熟悉法律及其程序,就委托律师解决。所需材料:协议离婚的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起诉离婚的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其他证据到法院起诉。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内财产分割: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 一般来说,赠予的房屋,如果已经实际交付并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赠予生效,房屋的所有权已变为被赠予人的。如果被拆迁,也还是属于被赠予人的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8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
    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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