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在建房子,有一些钢材堆放在门口,邻居偷走了一半的钢材,我去派出所报警,警察不管,我可以去申请行政复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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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指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如下:
1、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解释 行政复议法第8条排除了下列三种行政复议情形: 内部行政行为:行政处分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 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如劳动部门对
劳动争议的调解;《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的对环境保护管理行政部门就环境污染
损害赔偿所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可提起民事诉讼,而不得提起
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原则上不作为行政复议对象,但有例外,如行政复议法第7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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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委托
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活动,应当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5、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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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复议法和《劳动和
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的规定,劳动和社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法制机构或者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法制机构)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注明收到日期,并在5日内进行审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1)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并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作出受理决定,制作《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该通知中应当告知受理日期;
(2)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提出;
(3)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制作《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该决定书中应当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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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