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居生两小孩,女方现丢下两孩子不出面短信说不要孩子要法院见,问如何解除非法同居关系、非婚生子抚养及报户口和男方出资并贷款房产归属等的财产分割问题

男方在外打工(个体),女方无业,男女双方于2008年下半年在男方打工地认识并同居,之后男方发觉两人不合适数次吵闹要求分手因女方怀孕(男方要求女方流产女方不同意)及男方家庭阻挠等原因未分成,2010年春节后在男方父母的安排下双方在男方老家请了几桌人吃饭算是结婚(未领结婚证),2010年男方拿出自己多年积蓄及在男方家人帮助单方出资并个人贷款购一房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男方因资金问题曾问女方能否帮忙,女方说没钱,也不要在房产证上署名,故男方个人贷款并将房产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之后同年两人女儿出生。两人住在租来的房子里,男方的产权房出租租金由女方收取。2011年下半年因女方再次怀孕等原因男方母亲搬来同住照顾。2012年两人儿子出生。儿子出生后女方在孩子满月后便不母乳喂养一直是喂奶粉并由孩子奶奶照顾生活。近数月来女方白天带女儿外出,晚上回家。一个多月前男方发现女方有出轨行为(颈部吻痕)后两人经常吵闹。2天前女方丢下两个小孩出走,不出面短信说两小孩都不要,要法院见。请问如何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两个非婚生子(女儿两岁半,儿子5个多月)的抚养问题、男方单方出资并贷款房产等的财产分割问题?流程怎么走?两小孩都未报户口,以后户口怎么办?两人同居期间女方一直无业,有时带小孩有时在店里帮忙,男方付生活费等各项开销,,女方收取产权房房租等。谢谢

2019-01-02 17:33: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和他人同居并生子是否有罪要看具体情况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构成重婚罪。而这里的重婚,既包括配偶一方又与他人进行结婚登记,也包括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 《婚姻法解释
    (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对于无配偶者之间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对于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因此对于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尽管人民法院对于无配偶者之间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予受理。但可以解决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的问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一并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制度,妥善进行分割。
  • 非法同居往往会引发财产争议,因为在同居期间,男女双方为了生活的方便很可能要单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甚至包括房屋和汽车等。一旦双方的感情发生了变化,这些财产如何分配便成为十分刺手的问题。
    正是由于此时双方的关系为非法同居关系,因此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其结果就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但是本人再次要特别指出的事,虽然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但绝不是说就不受任何法律的保护!非法同居在财产分配上是受民法保护的。
     现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双方可以在同居期间做个财产约定。  2,对自己购买的东西留好相关的证据。  3,对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东西,最好双方有个相互的纪录。
      4,在同居期间各自的父母朋友馈赠的东西最好让馈赠者写上“此物品专门赠给某某”的字样,并保存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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