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直带孩子,丈夫只给孩子生活费用,没帮我生活费用,也要把孩子带去,我能要赔偿金吗

2021-04-14 15:15: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您好,可以起诉,按当地生活水平、双方经济条件和实际需要要求支付抚养费
  • 是否有相关证据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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