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合同,我就不想干了。如果我拿到工资,我不会直接去。签合同对以后的工作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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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可随意降低工资不能。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
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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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公司协商,要求全额发放工资,同时保留你是公司员工的证据,如果公司拒绝发放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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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意见仅供参考:“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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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