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订婚的男人不同意,分手的彩礼都还给他吗?

2021-04-14 19:59: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三种情况可以要回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针对以上的条件,第一项是要在给付彩礼后,双方缔结婚姻前。而针对第
    二、三项的规定,是双方已经存在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收取彩礼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方可以主张退还彩礼,但要综合你们实际情况如你已怀孕或同居生活长短等等来酌定退还金额
  • 您好,司法解释规定,下列三种情形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二)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且导致一方困难的。后两种情况需要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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