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家现在拆迁,我是农村的,我与儿子已分户儿子的房子是2014年分给他的,我自己房子多,给儿子的房子少,现在拆迁办说应该要儿子多,要把我和儿子的房子合并他们给我们分,房子有房产证的,拆迁办在法律上有这个给公民分财产的权利吗?

2019-01-02 19:07: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农村分户,要求得是家庭关系,想单独生活并且满足条件,可以申请。众所周知,在农村生活在一起的,是被视为一户的。只有诸如子女结婚,分开居住,可以申请分户。
    具体的分户办理流程建议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咨询了解。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因此,在政府实施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的过程中,只要违背“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这一基本原则,即可视为违法,被征收人应该果断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补偿。
  • 房屋共同共有是房屋产权的常见形式,共同共有的房屋是基于共同劳动或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在实际生活中,最常见的房屋共同共有有夫妻共有房屋所有权和家庭共有房屋所有权两种,房屋的共同共有人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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