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应聘兼职,说因为日常结算要交押金。400元签了合同,写了咨询费和培训费因个人原因不去不退,并开了收据。事后不想去,但是押金不退。如果我签了合同呢?

2021-04-15 05:39: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签订合同时间和试用期时间对应
    国家规定:签订1年合同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签订3年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有的企业签订1年的合同,但是试用期也是3个月,明显是不合法的。
    2、试用期工资、转正后的工资应该在合同中写明
    一般来说:试用期间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试用期间不得按照公司意愿决定入职人员工资。有的公司为偷税,每个人的工资都写成基本工资(即所在城市的最低标准),这样是违法的,一旦产生合同纠纷,那么赔率是按照的合同上写明的基本工资来计算,不利于保护员工自身利益。
    3、合同上应该写明每个月何时发放工资,企业不能拖欠、拖延职工工资的发放。
  • 关于押金担保的范围,因合同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来说,租赁、承包合同的担保范围是:

    (1)租金、上缴的承包利润;

    (2)租赁物、承包物的返还;

    (3)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

    旅客住店合同的担保范围是:

    (1)房价;

    (2)退房;

    (3 )其它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

    住院医疗合同的担保范围是:

    (1)住院费、医疗费;

    (2)退病房;

    (3)其它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
    劳动合同的担保范围最小, 即只担保受雇人不当履行职务时的损害赔偿。

    债务人一旦交付押金,押金合同即告成立并生效,对当事人双方发生预期的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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