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Hi无正当理由,派出所让我去派出所收集个人信息,包括指纹DNA手机过滤。他们搞错了,说我偷了犯罪记录。其实不是我干的。他的警察电脑系统没有检查我的名字。派出所这样做合理吗?是侵犯我的隐私吗?

2021-04-15 10: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3)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4)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5)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6)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7)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8)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是有罪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通过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具体行为: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
    3、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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