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裁员离试用期还有21天。我该怎么办?要求赔偿?今天突然通知了,以前没说过。

2021-04-15 12:59: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需视具体情况判断,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 建议去劳动局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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