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最近收到信息说我几年前贷款买了手机,到现在欠款8000左右,如果不还对方告我,我要负刑事责任,可是事实我并没有贷款过,我现在怎么办?

2019-01-03 05:11: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债权人自行向债务人催讨债务,如果债务人自愿提前偿还的,当然可以。

    2、如果是通过法院诉讼来处理的,则因债务偿还期限尚未期满,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的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但是,如存在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偿还的情形的,则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在约定的还款日期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债务人欠款,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偿还,如果对方拒绝,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对方归还欠款。《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良好的征信记录是申请贷款的前提条件,通常根据贷款品种的不同对借款人(及配偶)的征信的要求也不同,一般抵押类的贷款会要求征信三级以上,信用类贷款则要求征信二级以上;征信逾期严重的借款人很难准入,另信用卡年费,或是500元以内的小金额欠款造成的逾期,一般审贷官会酌情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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