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2年老婆和金姓一个老板合伙在县城开了一个洗脚城,我没有参与,由于资金问题,金姓老板不信我的老婆,金姓老板让我像他写了一个4万的借据,我老婆做担保人,后来他们生意亏了,我老婆也跟人跑了,8年后今天金姓老板把我起诉了,他重来没跟我要过钱,借钱是在县城借的,怎么跑到省上起诉去了,来回太远了我根本没条件去,再说了这个事也应该三个人一起商量下啊,这8年我帮前妻还得狗肉帐也很多了,我实在承受不起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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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还本金跟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以内就够了,其他的就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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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尽量还!您的这个情况可以详细打电话给我,我会给你最好的免费解答,帮助您维护您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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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合同等相关情况发给我,我帮你审查一下是否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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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