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妻子要离婚,大家钱全是她在管箍名全是她的?她讲一分钱都不帮我?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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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纠纷涉及的情况较多,以《婚姻法》为例,《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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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同意离婚,双方就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等她起诉。如果你不同意离婚,就直接告诉她。有什么问题,让她说出来,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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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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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