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生日那天,我邀请了一个许多朋友吃饭、唱歌和喝酒。其中一个朋友喝多了,撞了别人的车。我有多少责任?

2021-04-15 20:53: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一起喝酒的人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他对死者是否有劝酒的行为,也就是说要看他是否有过错。一般来说,劝酒者在这几种情况下会被判定有过错: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等过错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后,都需要打电话报交警处理,因为只有交警才能划分责任。(简单或者争议不大的事故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交警介入以后,需要对事故的发生进行检查、勘察、鉴定等,然后分析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判断双方的过错程度,最后作出事故责任的划分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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