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有个人欠我一些钱,我有他写得欠条,有他得身份证照片,有银行卡号,有什么办法我把钱要回来呢?

2019-01-03 05:45: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办银行卡涉及很多种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办理银行卡需要什么?用户开户流程:
    1.本人带身份证及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告诉工作人员要开户办银行卡。
    2.工作人员会发放一张”个人结算帐户管理协议“阅读后,签上名字。
    3.再填一张"个人卡开卡申请书",交给银行工作人员。
    4.然后在密码器上输入密码后(密码要牢记)。
    5.密码三次确认后,工作人员将银行卡发放。
    一般开卡不需要手续费,但有些银行需要卡的工本费和存折工本费等。

  •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3.如用人单位拒不承担工伤职工工伤待遇的,工伤职工可以依法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待遇。
  • 关于代公司签订的欠条,个人债务承担问题如下:
    1、个人打的欠条是代表公司的,是有权代理行为。
    2、个人与公司之间并无连带责任,没有还款的义务,只有个人原来所在的公司是债务人,债权人只能向原来的公司主张权利。
    3、欠条上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并不能适用所谓的两年诉讼时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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