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死于交通事故,赔偿金与国家标准大不相同,而且对方没有进监狱,我也签了赔偿协议,兰森的书,检察院也结束了,我能起诉他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吗?

2021-04-15 22:57: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刑事责任,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主要看是否有自首情节、立功表现、认罪态度、赔偿是否积极等表现,判处缓刑的可能也有;请一个好点的律师可以尽最大限度的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甚至是免于处罚(免于处罚的可能性很小,但是也不是绝对没有)。2,民事上主要要看受害人的户口、年龄、是否有被扶养人等综合考虑,一般城镇户口、年龄60周岁以下大概在50-60万左右。
    农村户口或者是年龄超过60周岁的,要少一点,最少也有十几万吧。其中大概有10万左右是保险公司赔偿的交强险。
  •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谅解书不会判缓刑。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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