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个熟人,被一个人喊来几个壮男殴打,被打后,不心甘,再加上此人患有抑郁症,所以在冲动之下,就拿起鱼雷想去与那人拼了,结果在争斗中,那个人把鱼雷甩开,却不料把一个无辜的人伤到{是轻伤},于是我的那个熟人马上把那个受伤的人送到医院了,并且为他支付了所有医药费,还补偿他6000元,公安局的把他拘留了十天后,又把他转入了看守所,意思是要判刑,定他为故意杀人罪,这个罪行是否合理?大约要被判多久?而作为整个事件最终导火索,喊人打的那个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2019-01-03 06:43: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可以看出故意杀人罪原则上要判处死刑,又其他减轻的情节的可判处有期徒刑。那么到底哪些情形要判处死刑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时,又实施杀人的。如抢劫中杀人的。  
    2、出于恶意的报复,实施杀人的。这种行为主观恶意非常大。  
    3、犯罪对象特殊。如孕妇、残疾人、正在抢险人士。  
    4、多次杀人的。  
    5、组织杀人、雇凶杀人的。  
    6、教唆未成年人杀人的。  
    7、从后果上看,造成多人死亡的,或多人严重残疾的。
  • 故意杀人罪判刑需要考虑其情节严重程度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
  • 故意杀人罪属于极其严重的刑事犯罪案件,取保候审必须考虑犯罪的主观恶性。一般情况,如确实依法不能关押的(如妇女怀孕期间),可以监视居住,严格控制相对的自由,不适于取保候审。
    《刑法》规定了对故意杀人罪的处罚。
    《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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