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男朋友同居有了孩子现在他不要我和孩子了几个月也不给生活费和孩子的抚养费我发现他和他前期还没离婚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他不抚养孩子吗?我们的孩子受法律保护吗?

离婚
2021-04-16 06:36: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无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与对方协商索要抚养费。如果对方拒绝支付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 索要抚养费的,通常以双方协商为主,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如果索要不成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也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