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厂在裁员,裁掉其他部门的文员,然后让我接那个部门的工作。我拒绝了。他说我不想接工作,就叫我走人,我还能索赔吗?我在这家工厂工作了半年。能得到多少赔偿?是月薪还是底薪?

2021-04-16 11:33: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认定科,用人单位30日内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最高期限为1年之内)
    2、申请劳动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鉴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申请赔偿数额仲裁(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
    4、用人单位未按仲裁决定支付费用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
    5.工伤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
  • 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 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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