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签了辞职申请,但是没有交接就走了。局长会起诉我吗?我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2021-04-16 12:4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辞职不算违约。如果未签订专业技能培训协议,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你好!建议不要直接走人,以免后面的社保关系转移等出现纠纷,辞职30天到期,对方不准离职的,向劳动局投诉
  • 具体还要分析你离职的原因,劳动合同法是对一般用工人员和单位的约定,会计法是对特殊员工约定,而且交接情况在一般劳动合同里都有约定,建议你配合交接,以免诉讼纠纷,若你已尽交接义务,用人单位不配合,建议你可以保留证据后到劳动部门反映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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