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异,跟着父亲。我父亲对我母亲的来访非常敏感。他从小来看我的时候,打过我一次。我14岁,妈妈不想要回抚养权,因为她有了新的家庭。我该怎么办?

2021-04-16 12:5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意见》第十六条规定: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一旦抚养权变更得到支持,原先给付的一次性抚养费可以要回,而且可以让对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 你好,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两岁到十岁的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 你好,针对抚养权的问题,法律规定小孩子2到10岁综合双方条件看那一边更有利于小孩子成长。(有两个孩子的话原则上是一人一个)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一直是本着对孩子的成长最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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