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广告的都gun啊! 别搞的我老被删帖年前的时候我在网上买了一个电视机,收货后是坏的,关机后屏幕还是亮的、遥控器无效,卖家同意年后换货。寄过去后卖家说屏幕摔碎了让我赔偿400多块钱,快递公司说根本就没碎,他们收货后提走了。我不赔钱、卖家就不给换货,换货的收货还说那款没了,又让多交了200多块钱 说换个屏幕好的别的品牌的。结果我收到货后还是和以前一摸一样的电视!根本就没换别的牌子,开机画面显示牌子也一样,而且屏幕上有五条红色的线,根本不能看。看了没两天,电视机彭的一声直接坏掉了开不开了。卖家不给退货,电视机原价2600的,我实际已经支出3400了! 他现在同意让给邮寄回去给换,但是淘宝早就过了申述期了,我怕退货回去,他再钱不退电视也不给了现在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9-01-03 08:43: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等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应承担民事责任。这里所说的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是指经营者明知自已负有退货等义务却不及时履行或没在充足理由拒绝履行该义务,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实现的行为。
    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正当退货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是一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提请仲裁机关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要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
    同时,消费者也可依行政程序解决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赔偿损失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此项规定体现了行政机关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据此,消费者在请求退货而供方不理睬的情况下,可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申诉,请求对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
  • 消费权益保障法没有15天无条件退货的规定。对于普通途径的销售商品,如果产品质量有问题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可以在收货后7日内要求退货。对于网络等途径销售商品的,消费者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快递公司丢件,消费者如何获得赔偿?
    1、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2、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 1、拨打快递总部服务热线投诉;

    2、向国家邮政总局投诉,快递行业由国家邮政总局监管;

    3、协商、投诉不成,可到法院起诉解决,关键是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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