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开小车超车的时候,车左后轮擦伤了一个骑两轮电动车的人。交通部门认可两轮电动车为机动车,但最后认定我全权负责。我完全有责任吗?

2021-04-16 14:0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一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
    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机动车超车,是指行驶在同一车道上的机动车,后车超越前车的行为。
      要说明的是,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家标准的规定,在遇有道路上有中心黄色双实线、中心黄色单实线等禁止超车线的情况,机动车严格禁止跨线超车或者压线行驶。
  •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电瓶可能要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具体视现场情节而定。需要看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的划分。电瓶车撞红灯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承担全部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及时的有交警部门来确定双方的责任,然后根据具体的责任来确定赔偿,当然,不同的情况之间是存在着不同的责任划分,比如说都存在着违法行为,那么双方相当双方应当承担同等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是符合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