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拖欠16000元30个月还,每月1080元。利息很高吗?

2021-04-16 14:07: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款利息按照约定,不超过36%且已经给付的也不违反规定。
    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欠款数额为基数,从欠款之日起按照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最新的法律规定可以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建议谨慎处理贷款问题,否则很容易被追究有关责任
  • 你好:看双方签订协议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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