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签订的工资低于实际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属于哪个小点,

其它
2021-04-16 14:5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至迟一个月内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至一年内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第二,您在咨询中说的不是特别清楚,如果在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单位违法与您解除劳动合同的,您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您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赔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
    因为您工作不满一年,所以对于公司的违法解除行为,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金。第三,如果是您主动辞职的,那么您是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的。
  • 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一定要书面通知单位,并明确告知因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 你好,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了缴纳公积金的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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