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是四兄弟,我是第四个,妈妈九十多岁。现在她不能照顾自己了。她的大哥老了,病了,三哥也去世了。从法律角度看,三嫂有赡养她的义务吗?谢谢??

2021-04-16 19:26: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赡养义务是平均的,但是生活条件不一致的,经各方协商,可以不均等承担。 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
    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   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
  • 法律规定:你们三人有共同赡养的义务
  • 我国法律规定,老年人的子女有赡养义务,但其配偶只有协助赡养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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