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中,我的车全部负责,撞坏了对方驾驶室的门(不是新车,买了大约4年)。之后,我们的保险给他换了原来的新门。之后,对方的所有者要求我自己支付折旧费。合理还是赔偿折旧费,该怎么计算呢?网上说的赔偿修理费的10%-30%,我是10%赔偿还是30%点!

2021-04-16 22:39: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责任方按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承担受害人的损失。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全部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如某司机由于醉酒开车突然把车开入左侧,把正常骑自行车行驶的某学生撞倒。
    被撞人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于驾驶员一方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该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而被撞人由于无违章行为而无责任。
  • 车祸赔偿一般不包括折旧费。不管是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只要由消费者购买就会产生折旧费用,所以,车辆折旧费属于车辆本身的损耗,不属于交通事故造成的,
    1、如果因为交通事故,造成该车不能使用的,对方可以要求你出具合理的交通费。
    2、如果对方的车辆属于营运车辆,造成对方停运的,对方可以要求你支付营运损失。这种情况你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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