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父亲在哺乳期强行抢走孩子,那我该怎么做才能让孩子尽快回到母亲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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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婚姻关系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随时都可以提出,但对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定不予提出。《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作出这样限制男方在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时不得提出离婚,主要是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出发,有利于减轻女方的精神、经济负担,有利于胎儿、婴儿的成 长、照料,作为丈夫,在妻子有上述情形时提出离婚,不仅侵犯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的人身权,也是建设社会主义道德风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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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好好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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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什么关系?如果是离婚了,你又是监护人的话,你可以起诉要求把孩子送回来,保证你的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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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