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离婚了,孩子是女方的。现在她不养孩子了。把孩子送回家里就联系不上了。我起诉了他。我已经三个月没有开庭了。我现在可以把孩子送回去吗?

离婚
2021-04-17 07:12: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被起诉,开庭审理会出现的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
    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
    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 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