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高家两位老人不幸意外死亡,肇事者赔偿死者家属20万元。

高家有2个儿子2个女儿,分别为大儿,大女?小儿?小女。

大儿结婚有3个女儿,大女结婚有4女1男,小女有4女2男,小儿结婚有1个儿子。

大儿和大女为同母同父,是女死者与前夫所生,现在也已经随了现在丈夫的姓。

小儿小女为两位死者的亲生。

另外男死者生前曾收养了一个儿子,刘某,现也结婚生子。

另男死者的弟弟也有2个儿子。

小儿子为老人生前最为照顾,现小儿独自拿走了大部分的钱,只是在丧葬过程中分给其他3人5000元做丧葬用。

问:1.高家女儿儿子是否有同等的继承权?婚生与非婚生是否有同等的继承权?

2.就现在的关系人,这20万应该怎样分配?

2019-01-03 11:05: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嫁的女儿是否能继承父母的遗产,要看父母是否有遗嘱指定继承人
    继承法规定,死者死亡后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
    首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前提,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指定继承前提,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
    所以,只要有遗嘱指定女儿继承,或者无任何遗嘱前提,这位女儿都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 女儿和儿子有同样的遗产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n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n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n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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