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今年通过中介看上了一套商品房,当时中介称此房有双证(房产证,土地证)。但要先交2万元定金才能见房东和双证。后来在签订三方合,同时才发现这房子是一次性付清房款没领房产证的房子。但当时我们已经交了2万元定金,中介不给退说可以办上,当时我们就信他的了,签了三方合同,但后来我们从开发商那了解到从05年就不办房产证了,是历史遗留问题。我们现在要求退还2万元定金但对方不退,怎么办,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解决呢。

2019-01-03 11:05: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
    《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 一般来说,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就签订了预售合同,应该认定无效。但是如果在购房者起诉前,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则该合同应该认定为有效。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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