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昨天刚签了聘用合同,合同规定8月1日开始工作。但是今天因为家庭原因,我不想去。是否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021-04-17 08:5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调整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上班期间员工与顾客发生纠纷不属于劳动关系,劳动法没有相关规定。
    如果上班期间员工与顾客发生纠纷,单位依照单位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了处理,这时劳动法就能起作用了。
    如果在个案中,劳动者觉得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请求工会予以监督纠正,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直至诉讼。
  • 单位如果对你进行了培训并支付了培训费用,则你要在培训费范围内支付违约金
  • 你好,服务期限内辞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相关法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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