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被起诉后,收到法院传票和禁令标志,要求我在2019年4月12日去法院。我去了,给了我一个星期的时间还钱,但是我一直没有还钱。现在给我家打电话。现在该怎么办?

2021-04-17 09:07: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院传票的含义: 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气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
    法院传票的责任: 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小额钱债法庭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
    个人民事纠纷法院传票的常识:
    法律规定是在开庭3日前以传票的方式通知当事人,被告收到诉状后可以书面答辩,也可以在法庭上答辩。法院传票上写有开庭日期。当今实践中也有法院审理简易程序案件也可用电话通知当事人到庭开庭。
    收到法院传票后玩消失行不行?
    1、拘传。《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规定表明,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
    2、缺席判决。这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对于法院转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 个人债务的追讨,需要的资料主要是要有证明债务的证据。 如果是因债务而向法院起诉的,则应该向法院提供以下的材料:
    1、诉状。
    2、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果有一方是公司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