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告起诉离婚,在诉讼状上写着和她同居,给予女性监护权,原告每月支付1千人的监护费,房地产2套,依法分割。这种情况怎么判断,第一次能判断,受理费是1195元,还很多。

离婚
2021-04-17 09:53: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孩子的抚养问题: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此,你男友可起诉要求他前妻负担抚养费。 第二,房产的问题,即使房产是你男友购买,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男友在协议中已经放弃了分割权,现在要求分割的可能性很小。
    另外,时间已经过了1年多,已经过了法律规定期限,因此,对财产问题,争取权益的可能性小。 第三,关于探望权的问题,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基本会判离,其他看证据
  • 可以诉讼,具体可与我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