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法同居并生育一女算不算事实婚姻,同居期间没有以夫妻名义领取结婚证明,没有办结婚典礼,在外也没有以夫妻关系同居,一直以男女朋友关系同居,同居时间是2011年2月起至今,请问这样算不算事实婚姻。同居两人其中之一有法律承认婚姻关系存在。另一方在明知道对方与他人存在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一直保持与其的非法同居状态,并与11年10月中旬产有一女,这种情况是否构成重婚罪。能否到法院起诉其重婚罪。

2019-01-03 11:35: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应区别对待:
      1.对于那些男女双方完全符合结婚条件,只是没有履行结婚手续的,可责令其补办登记,确立婚姻法律关系。
      2.对于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或有违反其他婚姻实质要件的,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3.对事实婚姻引起的离婚纠纷,如符合婚姻实质要件,可按一般离婚纠纷处理;如调解和好的,应责令其补办登记手续;如果不符合结婚条件,则应宣布解除其同居关系,其所生子女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参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因此,只有当外遇达到事实婚姻的程度时,才可能构成重婚。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
    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
  • 重婚是破坏国家婚姻制度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证据确凿的重婚行为要依法定罪处罚,运用法律的手段,保护一夫一妻制度。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或者说前一婚姻关系仍然有效存续。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自不构成重婚。如果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已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构成重婚。但是,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被依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则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称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称为事实上的重婚。由于法律上的重婚不易实现,故现实生活中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
  • 对于同居几年算事实婚姻这一问题,我国自1994年2月1日起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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