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借了我6000元,有借条,名字是绰号,身份证号也不是他本人的,手印是他按的,没有写还款日期,这个借条有法律效力吗?可以起诉他吗

2019-01-03 12:49: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条只需要双方签字即可,有没有按手印并不影响借条的效力。借条最好明确写明贷款数额、借款原因、还款期限、保证期间、担保责任方式等内容,可委托律师代书,借条丢失如果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借款事实仍可主张债权,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因此应当配合其他证据使用。
    另需要注意借条与欠条的法律效果是不同的。
  • 贷款必须要满足其条件才可以进行贷款。
    贷款申请条件:
    1、要有固定收入,要看工资明细;
    2、年满18-65周岁;
    3、如果贷款用于经营或购车,要有担保人和抵押;
    4、征信良好。
    贷款申请资料:
    1、贷款人身份证;
    2、贷款人近半年征信信息,且征信信息良好;
    3、贷款人名下近半年的银行卡流水,无中断;
    4、贷款人居住证证明(租房合同、房产证、近三个月水、电、费煤气发票);
    5、贷款人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6、社保、保单、公积金月供也可贷款。
    如果想贷更高的额度,可以做抵押贷款,例如房、车等。
  • 1,签了名字,就是有法律效力的。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你要及时与律师联系,帮你分析,指导你如何进一步获得证据,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2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你无法获得胜诉权。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
    若借条上面没有还钱时间,你可以随时起诉要钱,你的要求没有过诉讼时效。利息不能起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四倍,高于四倍的部分利息无效。
  • 您需要搜集没有得到钱款的证据,积极应诉答辩,主张合同没有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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