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就是一人一半,但如果一方有过错的话,非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
损害赔偿,但这里所说的过错不是一般理解意义上的过错,而是由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的四种过错,只是有外遇,不一定构成过错。 至于你提到的私家侦探得来的证据只要是合法途径就可以认定为证据,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他们偷拍偷录的都属侵犯他人隐私而不能做为证据,这里牵涉到许多技术性的问题,建议委托当地律师当面咨询。 有关依据:《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