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新劳动法中关于员工病假的规定,但是有一点我不太明白,那就是第四条!

2021-04-17 20:59: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你好,建议及时与单位协商处理
  • 病假是因工造成的,工资及奖金一律照发,其他因自身身体原因造成的疾病,可享受基本待遇,具体参看《劳动合同法》及国务院的实施条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