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的试用期是三个月,试用期退休有补偿吗?

2021-04-17 23:29: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
    1、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或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 3个月-----不满1年的不得超过一个月。
    3、1年以上不满3年的不得超过二个月。

    4、3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结束后如果单位需要录用你,你们单位应当为你缴纳社会保险
  •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未签订,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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