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欠我三年一万块工资。我还能起诉吗?

2021-04-18 01:19: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则需先进行劳动仲裁裁决,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倘若当事双方都服从,则劳动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生效,用人单位不执行仲裁裁决,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用人单为拖欠工资,劳动者讨薪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但是劳动纠纷需要先经过仲裁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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