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集体企业通过主管部门招聘的长期合同工能否参加企业安置及改制?与正式职工有什么区别?

改制重组
2019-01-03 15:2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长期合同工,如果劳动者的行为有违反《劳动合同法》地39条情形之一的,并且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并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但是,如果单位是无故辞退长期合同工的,则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 合同工期是有点像临时工一样的,就是如果合同期满了不要你就不要你,正式工的话,其实他没有说跟合同工有多大区别,只是他没有了合同里面的各种限制。而且正式工的话,他的管理的要求比合同工更加严格,合同工只需要履行合同之间的义务就可以了,正式工的话,他是员工编制的。
  • 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不签订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赔偿。n《劳动合同法》n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n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n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n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n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n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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