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省工商局强行扣押“枫叶”牌商标玻璃胶的有关情况报告

各位领导:

2010年4月23日哈尔滨市工商局和各市县工商按省工商局的文件,在哈市和全省各个市县开始以商标侵权的名义查扣我华隆装饰商店和各个市县分销商的“枫叶”牌商标玻璃胶,在各个商家出示“枫叶”商标注册证等相关证明后,没有效果,继续扣留并强行拿走。

在这种情况下,我商店咨询了商标事务所的专家和律师,他们说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是商标法最基本的常识,省工商局是不会犯这种错误的。我说现在工商局已经把货物都扣押了。事务所的人与省商标处沟通后,说明了我们的情况,并表示周一(4月26日)给我答复。4月26日省商标处与国家商标总局沟通完,认定我们的商标不存在侵权问题,是合法的,并表示当天就通知哈市工商局主管部门和各市县工商局立即把扣押的“枫叶”牌商标玻璃胶送还回去,如有没通知到的,可让当地工商执法人员给省商标处打电话。4月27日齐齐哈尔市工商扣押的货品送还了货主。4月28日大庆市工商局说已得到省里通知可以返还扣押货物,但扣押的几家货物没在一起,等货物集中到一处后可一次都取走。我们以为全省查扣“枫叶”商标玻璃胶一事就此结束。

正当我们忙于恢复被摧毁的销售市场时,我店的销售人员向商店反映,说哈尔滨振兴装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孙树良又找人使劲了,他们对各地经销商放话说工商局还要继续查扣“枫叶”玻璃胶。我马上给各地经销商打电话进行辟谣,维护市场稳定,说如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省工商局商标处。4月29日齐齐哈尔市各大装饰材料市场、哈尔滨市海城装饰材料市场、红旗家具城装饰材料市场、哈尔滨市大发装饰材料市场、更新街市场等许多经销商均被工商部门查扣了大量“枫叶”玻璃胶,市场人心惶惶,无人再敢销售我们合法的“枫叶”牌玻璃胶,这是哈尔滨振兴装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搞的不正当竞争。

4月30日,我商店带上相关资料找到省工商局,并到商标处递交相关资料。我商店(哈尔滨市道外区华隆装饰商店)销售的“枫叶”牌商标玻璃胶是1997年10月27日通过国家商标总局注册的合法商标,注册号为:1116437,分类群组号为0115(工业用粘合剂和胶),并且国家商标总局也将所有的玻璃胶产品均注册在该群组上,毫无异议。该“枫叶”牌商标玻璃胶从注册至今已使用销售十多年,在黑龙江省消费者中已形成品牌。现有商家孙树良反映其注册的“楓葉”牌硅胶才是玻璃胶,状告我公司侵犯他的商标权,要求我公司停止在玻璃胶上使用该商标,这种诉求是完全错误的。

而哈尔滨市振兴装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孙树良)2009年4月7日才被国家商标局注册公告的“楓葉”牌商标,分类群组号为0102(用于工业、科学、农业、园艺、森林的工业化工原料),同我店销售的“枫叶”牌商标玻璃胶和全国其它品牌的玻璃胶是不同类别的产品。而我店销售的“枫叶”牌商标玻璃胶先予“楓葉”牌商标注册十多年。要说两注册商标有侵权的可能情形,也只能是后注册的“楓葉”商标侵犯了先注册的“枫叶”商标,不可能存在先注册的

商标侵犯了后注册的商标权益。

黑龙江省工商局及其下属市县工商部门扣留“枫叶”牌商标玻璃胶的行政强制措施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及合法依据,在此请问工商主管部门“枫叶”牌商标玻璃胶到底是侵犯谁的什么类别的商标专用权。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应立即停止该违法行政行为,并立即通知黑龙江省工商行政部门的下属市县工商局立即停止扣留“枫叶”牌商标玻璃胶的违法行政强制措施,以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期望各位领导早日为我们做主,澄清事实真相,消除强行查扣“枫叶”牌商标玻璃胶带来的负面影响。

报告人:哈尔滨市道外区华隆装饰商店

联系电话:0451-88324326

手????机:15104505523

法????人:黎建龙

2010年5月1日

消费者维权
2019-01-03 16:43: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国内没有其他人注册和你相同的商标,则你的行为不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国外知名品牌如果没有在国内注册过的话,仅享有一种在先使用权,并没有权要求你停止使用商标。 虽然法律上有必要给予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一定的保护,但我国仍是以商标注册制度为主,因此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水准不宜过高。
    商标在先使用权不同于商标权,它仅仅是一种抗辩权,是一种用于对抗注册在后的商标权,从而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 涉嫌侵权,对方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其相关规定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2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赔偿的额度 商标法还明确规定: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具体问题还需要具体的分析,法律也规定了不视为侵权的情况。
    建议还是详细说明
  • 公司名义注册商标需要提供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空白处加盖公司的公章;
    2、商标图样。
  • 商标注册在何处可以查询?

    在注册商标之前,将打算注册的商标与已经获得注册或者公告或者商标局已经受理的商标进行比较,判断该商标与这商标是否有近似或相同。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亲自或委托商标代理人到商标注册机关查询有关商标登记注册情况,以了解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程序。
    申请前的查询,是申请商标注册的重要步骤,其查询结果虽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它可使商标注册申请人做到心中有数,减少盲目性,降低商标注册风险,故在大大减少费用开支的同时,争取更多的申请时间。
    商标查询只能查询到已录入数据库的商标资料,故存在空白期,或者叫盲区,一般在商标申请4——6个月之后再做一次商标近似查询以增强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我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所以,应当在申请之前进行查询,这样才能使该商标最大可能地获得商标证书,同时,一个注册商标从商标局受理到公告,一般需要近一年时间,如果注册的商标没有经过查询而被驳回,不仅浪费了金钱,更重要的是浪费了时间,耽误商标的使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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