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离婚了,以女方的名义带孩子。如果我们现在把它们给那个人,我们需要做什么?

离婚
2021-04-18 18:07: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你好,约定好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就可以协议离婚了。
  • 你好,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两周岁至十周岁的孩子要看谁抚养对孩子较为有利,10周岁以上的孩子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尽量找关于对孩子有利的证据,包括平时照顾孩子、经济方面的证据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