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餐馆借给我工资,停止餐馆的电是违法的吗?

其它
2021-04-18 20:22: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这餐馆具有一定责任,需要赔偿。若你餐馆是登记的公司企业形式,员工死亡后,死者家属还可以按照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要求餐馆赔偿,若属于个体未登记的小餐馆,就只能按照普通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死亡员工近亲属
  • 看能否继续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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