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自己开办了一家工厂,我想知道,如果有员工在单位工作到第八年的时候跳槽去了别家公司,但是一年后又跳槽回原公司,累计工作时间超过十年,在合同到期之后,他可以和我续订一份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20 13:19: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超过劳动合同期限一天,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
    超过劳动合同期限一天,这一天,按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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